北京专业知名律师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法规
文章列表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犯人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
2018年6月19日  北京专业知名律师
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:
  你院6月10日法办李字第120号请示已收阅。关于犯人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的问题,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,刑事拘留日期可以折抵刑期;至于折抵办法,应以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。
此复

来源: 北京专业知名律师  


车行义——北京专业知名律师

13501153887

扫描二维码

掌上律师解烦恼

微信扫一扫

掌上律师解烦恼
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4 版权所有 北京专业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:13501153887 网站支持: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